夏威夷立法禁採禁售魚翅

2010年5月7日 星期五

2010-04-28 新聞速報 【中廣新聞/郭希誠】

    美國夏威夷州通過立法禁止採集、販售及持有魚翅。

    提案的眾議員說,捕殺鯊魚取魚翅就跟殺大象採集象牙一樣。現在一年有八千多萬條鯊魚為了魚翅羹而犧牲。這位民主黨籍眾議員說,夏威夷應該禁用魚翅給全世界做個榜樣。

    在夏威夷魚翅只算副產品,土著把鯊魚肉當作佳餚。魚鰭就留給華人做魚翅用。這項法案也受到批評。不少人說,酒席少不了魚翅,沒有魚翅的筵席根本上不了檯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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