夏威夷禁魚翅 動保團體讚揚
2010年5月31日 星期一
〔2010年5月31日 中央社〕美國夏威夷州立法禁售魚翅,國際人道協會等動物保育團體今天發表聯合聲明,讚許夏威夷州已成鯊魚和海洋保育的先鋒。
夏威夷州議會4月通過第2169號法案,禁止零售販賣魚翅及相關產品。法案在夏威夷州長林格爾(LindaLingle)5月28日簽署後,將於7月1日生效。
國際人道協會(Humane Society International)、美國人道協會(The Humane Society of the UnitedStates)、鯊魚盟友陣線(Shark Allies)在聲明中指出,魚翅的需求導致殘忍的獵鯊取鰭行為–漁民割除鯊魚魚鰭後,常將鯊魚丟回海裡,任其自生自滅。
聲明強調,這類行為已經嚴重威脅鯊魚的生存,部分品種甚至在過去幾年減少90%以上。
美國人道協會夏威夷州主任吉布生(Inga Gibson)表示,夏威夷州立法禁止擁有、經銷、販售魚翅的相關產品,成為鯊魚和海洋保育的先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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