饕客愛吃豆腐鯊 最高可罰15萬
2011年9月19日 星期一
〔鳳凰網記者吳思萍台北特稿〕 鯨鯊(Rhincodon typus)又稱豆腐鯊,因個性溫馴、肉質鮮美,是饕客的最愛,台灣自2008年起全面禁止捕撈、販賣、持有及進出口鯨鯊,違者可罰3至15萬。
漁業署技士鐘豐駿表示,禁令剛實施時,漁民反彈很大,因一尾鯨鯊可以依重量大小賣到20萬到幾百萬不等,後來不斷與地方業者溝通、宣導,禁止捕撈鯨鯊後,誤觸定置網的鯨鯊數量從2008年的165尾逐步減少到今年的41尾。
國立台灣海洋大學環境生物與漁業科學學系副教授莊守正表示,禁捕鯨鯊對台灣有許多好處,除了在鯨鯊捕育研究上受國際肯定,未來更可效法菲律賓將鯨鯊與生態旅遊結合,他認為澎湖就是推動生態旅遊的適合地點。
漁業署署長沙志一表示,未來5年將結合民間力量募集100支衛星標識籤。(歸鴻亭攝影)
莊守正說,全球超過500種鯊魚,台灣就有100種,因鯨鯊的數量較少,目前只針對鯨鯊做管制,若遭查獲捕鯨鯊,違反漁業法,可罰3至15萬,並可追溯刑責。
漁業署署長沙志一表示,自2002年標放第1尾鯨鯊後,總共放流353尾,其中,傳統籤標識323尾、衛星籤標視30尾,並成功接收9尾鯨鯊衛星訊號,了解鯨鯊的生態與迴游路徑,未來5年將結合民間力量募集100支衛星標識籤。 國際保育組織Wildlife21執行長Rebecca Lisson說,今年促成海洋大學成立「鯊魚永續研究中心」,進行鯊魚生物學、生態學資料的蒐集與研究。「百年鯨鯊標識與保育計畫」是全球最大的衛星標識計劃,以台灣為基地,邀請世界各國志工來標識,向全世界傳達海洋生態平衡的重要性與永續性。
鯨鯊為海洋中體型最大的魚類,最大體長可達18公尺,廣泛分佈於熱帶及亞熱帶海域,包括大西洋東、西兩岸,西印度洋,中太平洋及東太平洋;通常單獨活動,除非在食物豐富的地區覓食,否則牠們很少群聚,個性異常溫馴,以濾食浮游生物、小魚、頭足類為生,擁有「海中溫柔的巨人」美稱。
墨西哥全國自然保護區委員會(National Commission of Natural Protected Areas,CONANP)將8月30日定為「國際鯨鯊日」,呼籲全球共同保護鯨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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