鯊魚保育/割鰭棄鯊 歐盟擬禁止

2011年11月22日 星期二

【聯合報╱編譯李京倫/報導】

歐洲聯盟執行委員會廿一日宣布,擬全面禁止割鰭棄鯊(shark finning)行為。

美聯社報導,歐盟執委會通過方案,規定凡是歐盟水域內作業船隻及全世界向歐盟註冊的船隻,捕獲的鯊魚上岸時必須是連魚帶鰭的完整鯊魚。

漁民割除鯊魚鰭再丟棄鯊魚,主要是因華人愛吃魚翅,使魚翅價格遠比鯊肉高,但無鰭沙魚被丟棄後將流血至死。

歐盟之前已禁止割鰭棄鯊,不過部分特許漁船可讓魚鰭和魚身分別送往不同港口。環保人士批評歐盟這項舊規定漏洞百出,單是允許魚鰭和魚身卸載不同港口,就使禁令難以執行。歐盟執委會海洋事務暨漁業處處長瑪麗亞‧達曼納基廿一日也同意此說法。

「大洋組織」(Oceana)等保育團體歡迎這項可防堵漏洞的新方案,認為全面禁止割鰭棄鯊可降低鯊魚捕撈量,且整隻上岸可讓學術界紀錄鯊魚生存情況。

這項草案若要立法,須經歐盟理事會與歐洲議會同意,歐洲議會漁業委員會副主席史蒂文森預料將有一場硬仗。

【2011/11/23 聯合報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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